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桂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开展系列活动。
会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芳斌带领全体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参观学习了宪法宣传展牌。
上午九时,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面向国徽全体起立,奏(唱)国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芳斌同志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领誓,与会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仪式结束后,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蒋达斌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各党支部代表交流了学习心得。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开展集中宣誓和学习活动,能进一步坚定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宪法思维、激发爱国情怀。
邓芳斌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国的总依据。作为人大工作者,一要经常性地学习宪法法律。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维护和尊崇宪法权威。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要时时刻刻做宪法的维护者,树立宪法权威,让尊崇宪法在全社会成为习惯、成为自觉,使宪法和法律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三要依照宪法,履行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我们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宪法对我们人大的职责进行了规定,我们要推进宪法的全面实施,依照宪法认真履行人大职权,加强和改进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和公正司法,推动桂阳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