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桂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和平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芳斌,常委会副主任谭宜通、罗晓文、黄爱军、李梅玉出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学习传达了推进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及贯彻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副书记陈雪楚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爱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将讲话精神贯彻好、落实好,指导和推动人大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谭军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邱平继、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邓敏、县人防办主任胡小军、县统计局局长雷少军、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肖光清、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曹付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咸勇等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报告,8个调查组分别作了审议发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报告介绍了桂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和近两年我县国有资产管理主要做法,指出了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调研组建议,要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要加快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化建设;要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确认工作;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方式;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建设。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执行中期评估的报告。报告介绍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中期完成情况,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的建议。调研组建议,要狠抓规划落实,圆满完成目标任务;要加快产业发展,积极培植新兴财源;要突出招商引资,扎实抓好项目建设;要抓好民生民本,全面建设和谐社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调研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大治超力度和电子警察红绿灯的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交通标识标线和减速带的建设;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要积极向上汇报协调,争取交通建设项目,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谭军龙表示,要立足长远,科学规划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要以人为本,推进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管治并重,优化道路交通安全整体环境;要宣传先行,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桂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依法免去了蔡小兵、江明武的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依法免去了陈军、曾井松、王茂新、曹亮、汪纯钢、刘振华的桂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议案》。
县人民法院院长唐小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可、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