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阳开一行到我县调研,征求对《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的建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爱军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县住建规划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史志办、县法学会、鹿峰街道、龙潭街道、正和镇、洋市镇、湖南志浩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负责人及基层群众代表,比对草案·二次审议稿的内容,结合自身工作,提出了修改的建议意见。调研组一行对草案·二次审议稿的相关观点及问题进行了解答,对希望增加和修改条例的要求一一记录。
陈阳开要求,《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修改工作要坚持“不抵触、可操作性、有特色”的原则,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建设、保护与民生、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关系,力争“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落地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