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作者:彭光文        发布时间:2018-05-09 09:15        信息来源:桂阳县人大        点击数: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县域的全面实施,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桂阳县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4月启动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执法检查活动。根据执法检查工作方案,5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宜通率执法检查第一小组,深入县教育局、县文体广新局进行重点检查。

执法检查小组一行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照县教育局、县文体广新局的工作职责,对两单位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随后召开座谈交流会,两单位负责人汇报了贯彻实施法律的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在检查中,谭宜通对县教育局、县文体广新局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情况表示肯定,他提出: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教育局、县文体广新局要对照自身工作职责,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县教育局要指导、督促各类学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有计划进行法律宣传和安全常识教育,要依据《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加强对接送学生的校车和驾驶员的管理、审查,做好上(放)学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县文体广新局要指导、督促旅游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把旅游客车租用关口,要推动落实旅游客车道路交通违法、道路交通事故、从业信息、联网联控信息等定期抄告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力争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活动,督促各部门加强执法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为全县人民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提供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