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7日召开的桂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与会人员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对《在全县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做出决议的议案,并表决通过了《桂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决议指出: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十分必要。通过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进一步增强,进而形成崇尚社会主义法治的氛围。决议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围绕中心,深入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宪法宣誓前专题学习宪法,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突出重点,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共产党员对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促进全县党员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注重对留守儿童、辍学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法治教育。
三、创新发展,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创新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及载体阵地,广泛开展群体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文化产品开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互联网在普法中的作用。切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等活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地方、系统、行业文化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法治县、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健全体制,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创建内容,统一部署,统筹推进。保障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五、靠实责任,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县人民政府要做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强化普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年度考核和阶段性检查,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组织代表视察、开展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七五”普法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