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阳县和平镇、仁义镇、樟市镇、正和镇等19个乡镇陆续召开本届第二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标志着该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正式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各乡镇人大代表在本次会议中,听取和审议了乡镇半年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工作报告、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了乡镇人大会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预算调整和本级决算;增选了一名乡镇人大副主席。
据悉,桂阳县人大常委会为保障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质量,依据《宪法》、《地方组织法》、中发〔2015〕18号、湘发〔2015〕26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要求,出台了《关于规范乡镇召开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规定了“乡镇人大一般每年举行两次大会,分别于每年的年初和年中召开。”并对会议的会期、议程、流程、会前的准备工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桂阳县人大常委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规范“一年两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进一步发挥了基层人大作用,让基层广大群众直观感受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增强了广大基层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代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