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
会议通过表决任命了许治国、曾南为桂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徐建国、罗敏、李朝华、蔡小兵、江明武为桂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芳斌对新任命人员提出要求,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宪法和其他各项法律,依法尽职履责,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陈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和平、谭宜通、罗晓文、黄爱军、李梅玉参加会议。